学院公告
大连交通大学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1054   添加时间:2024年3月25日 15:14

为做好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大连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大连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条件

请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安排见后续复试工作安排。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诚信复试承诺书。

2.思想政治考核表。

3.准考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生及自考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内容、规定和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和线下现场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调剂考生只参加网络远程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复试。

笔试考试科目:

070100数学专业

常微分方程: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常微分方程》(第4版),王高雄. 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

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外国语能力测试,由考核专家小组组织进行。考生成绩为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一)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

(1)审查《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2)考生自我介绍(英文、中文);

(3)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提问。

2、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8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还需加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

(1)查阅学习成绩单、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

(2)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提问;

(3)专业知识问答: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

(二)外国语能力测试

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测试,满分20分。

考核方式:

(1)查阅外语等级证书;

(2)外语专业知识翻译: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外语翻译;

(3)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提问。

五、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

1.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外国语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70%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2.调剂考生

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工程管理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30%

六、录取

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若拟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排名进行递补。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

七、其他事项

学院对复试的每个环节,包括报到资格审核、面试等进行全程监督,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遴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参与复试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等工作。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

3、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辽宁省及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政策规定、规范,明白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八、招生工作监督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411-86226621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89575871/0411-86226626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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